为赚“中介费”充当外汇掮客 一男子因非法经营获刑
正义网讯(通讯员王晓阳)未经国家外汇管理部门许可,私下换汇属于非法买卖行为。日前,上海市虹口区检察院就披露了这样一起案件。经该院提起公诉,法院以非法经营罪判处被告人黄某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并处罚金30万元。
2017年,黄某在日本留学时,曾加入数个华人联络群,群内经常能见到“兑换日元”“秒到账”的换汇广告。由于日常需要交学费、住宿费、生活费,黄某经常有兑换日元的需求。有一次需要日元时,黄某尝试联系了一个中介,两人线下碰面互相转账,将人民币直接兑换成日元。黄某觉得既快捷又方便。此后,便经常通过中介兑换日元。
2019年底,黄某毕业回国。因工作并不顺利,黄某时常会为生计发愁,他发现仍有大量留学生需要“换汇”,便想着靠帮人换日元赚钱。他找到需要换日元的留学生,居中联系以前自己在日本认识的中介帮他换汇。黄某让留学生将人民币打到自己的账户上,扣除一部分“辛苦费”后,将剩余钱款转账到中介指定的银行账户,中介再向对方汇款日元,随后提供电子回单给黄某。随着“换汇”业务日渐熟练,黄某的客户也从留学生拓展到赴日旅行、购房等人群。他以为私下交易可以逃脱监管,然而,纸终究包不住火。
2024年9月,公安机关在侦办一起集资诈骗案时发现,犯罪资金多次经黄某的银行卡交易,交易流水摘要中明确体现“换汇日元”字样,且交易金额符合日元汇率特征,遂将黄某传唤到案。黄某到案后,交代了其伙同境外中介未经国家外汇管理部门许可,为多名客户非法汇兑,并从中赚取汇率差的犯罪事实。
经查,2020年至2024年,黄某伙同他人非法买卖换汇金额共计人民币3735万余元,违法获利30余万元。据办案检察官介绍,该案中黄某帮人汇兑的外币大部分为非法资金。这种外汇掮客、地下钱庄等私下非法汇兑,游离于金融监管体系之外,不仅严重扰乱我国外汇管理秩序,而且为洗钱犯罪分子转移赃款提供渠道,还会助长电信网络诈骗、网络赌博、贪污腐败等犯罪行为。经虹口区检察院提起公诉,5月30日,法院依法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