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假官司”套取的公积金被悉数追回
日前,湖北省孝感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大悟办事处(下称“大悟办事处”)收到一笔10万元的转账汇款。至此,大悟县检察院通过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发现线索并成功办理的一起涉住房公积金领域虚假诉讼监督案终于可以画上圆满句号——被套取的10万元公积金“颗粒归仓”。
2023年底,兰某甲意图非法套取其个人住房公积金,与其堂弟兰某乙合谋,虚构了自己曾向兰某乙借款10万元的借款凭证。随后,兰某乙利用这份虚假的借贷凭据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双方后来在法院达成兰某甲向兰某乙还款10万元的调解协议,法院出具了民事调解书。
依据这份民事调解书,兰某乙向法院申请了强制执行。2024年5月,法院扣划了兰某甲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10万元,并将钱转给了兰某乙。
2024年,大悟县检察院民事检察官通过全国检察机关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平台上的涉住房公积金虚假诉讼监督模型检索发现,兰某甲与兰某乙的民间借贷纠纷案存在诸多疑点:一是兰某甲有固定的工资收入,法院在执行中却只对兰某甲的住房公积金进行了查询;二是兰某乙提起诉讼时,主张兰某甲向其借款是为了购房,但兰某甲的购房日期远远早于兰某乙主张的借款日期;三是双方在诉讼中毫无对抗,快速达成调解协议,快速申请强制执行。
围绕这些案件疑点,承办检察官分别询问了兰某甲和兰某乙,并调取了两人的微信聊天记录。同时,在对兰某乙的银行账户进行查询时发现,就在10万元执行案款发放次日,兰某乙先后通过银行转账和微信转账等方式,将其中的8万元转给了兰某甲。
在上述证据面前,兰某甲和兰某乙只好承认,这起案件就是他们为套取兰某甲的住房公积金而打的“假官司”。
大悟县检察院根据所查明的事实,认定该案系虚假诉讼,于2024年8月6日向法院发出再审检察建议,建议法院对兰某乙诉兰某甲民间借贷纠纷案进行再审。同年11月20日,法院裁定对该案再审。
为从源头上堵塞漏洞,大悟县检察院书面建议大悟办事处记载兰某甲的失信记录、在判决后配合法院追回执行款,并加大违规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危害和法律责任的宣传力度。
今年4月30日,法院的再审判决撤销了原民事调解书,驳回了兰某乙的全部诉讼请求。6月24日,大悟办事处责令将兰某甲纳入失信“黑名单”,取消其5年内住房公积金提取和贷款资格。目前,被不法当事人通过打“假官司”套取的10万元公积金已全部追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