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作偷盗分赃不均起争执 纠集好友抢赃款罪上加罪
作者:谷都小编 日期:2025-06-11 浏览:14
盗窃团伙成员因分赃不均互生嫌隙,竟暴力抢劫同伙保管的赃款。4月9日,经江苏省常州经济开发区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以盗窃罪、抢劫罪判处卢某有期徒刑四年四个月,并处罚金1.2万元,以抢劫罪判处陈某、陈某某等4人有期徒刑三年十个月至三年七个月,各并处罚金8000元至5000元。
2024年10月,卢某和陈某某在短视频上看到一个拉车门的视频,视频下面有人留言求合作,他便加了对方微信,和许某(另案处理)接上了头。11月25日凌晨,卢某叫着许某来到武进区某小区地下车库,通过不断尝试拉车门的方式,在一辆未上锁的汽车后备厢中窃得现金1.4万元。二人决定由许某保管偷来的钱,大家一起花。然而就在当天上午,许某说自己已经花掉了6000元,从剩下的8000元中分给卢某5000元。卢某不同意,二人不欢而散。
陈某从其弟陈某某处得知卢某与许某分赃不均,便向卢某提议把钱抢回来。当日晚上,卢某与陈某纠集了陈某某、杜某和杨某,假借向许某介绍人员提供银行卡“跑分”的事由将其骗到了偏僻无人处。卢某、陈某、陈某某与杜某将许某按倒在地、拳打脚踢,杨某则在旁边望风、拍摄现场视频。最终,许某身上的9200元现金被抢走,许某一气之下报了警。
警方在侦查过程中发现许某盗窃的犯罪事实,顺藤摸瓜将6人全部抓获。同时,经法医鉴定,许某所受之伤构成轻微伤。2025年2月26日,该案被移送至常州经济开发区检察院审查起诉。卢某等人归案后,如实供述了上述犯罪事实,向被盗窃的被害人赔偿了全部损失。
3月10日,常州经济开发区检察院以涉嫌盗窃罪、抢劫罪对卢某提起公诉,以涉嫌抢劫罪对陈某、陈某某、杜某和杨某提起公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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