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热线:13590710723
法律热线:0760-86369929
网址:www.guduls.com
电邮:13590710723@qq.com
地址:中山市三乡法庭斜对面(中山市三乡镇雅居乐花园柏丽广场G幢A81号)

沟通互动

当前位置: 首页 > 沟通互动

男子因婚恋纠纷竟往老丈人家中水井投毒,获刑五年!

作者:谷都小编   日期:2025-05-23   浏览:37

婚恋纠纷引发矛盾 水井投毒涉嫌犯罪

宋某因婚恋纠纷,心怀怨怼,往老丈人家及村里的公共水井中投放农药。3月4日,经陕西省洛南县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以投放危险物质罪判处宋某有期徒刑三年。

2024年3月的一天,宋某和妻子王某因感情不和闹离婚,王某父亲认为宋某不顾家庭、苛待女儿,一气之下打了宋某一耳光,并带着女儿回了家。宋某多次上门解释,请求王某回家,都被拒之门外。

2024年8月,宋某在街道购买菜用农药,与其相识的农药商贩提醒他,“喷洒农药千万注意安全,防止误入口鼻,中毒了可不得了……”回到家给菜喷完药后,宋某看着剩余的农药,脑海中闪现出“教训”老丈人一家的想法。当晚,宋某在网上搜索“敌百虫致死量”“粮虫净中毒症状”,并删除多条与亲友提及想要“教训”老丈人一家的聊天记录。

2024年10月18日傍晚,下定决心的宋某骑车来到老丈人家附近,待村民们入睡后,潜入老丈人家院子,将半瓶“敌百虫”倒入水井,逃窜中又将剩余的农药及包装袋扔进路边的公共水井。19日清晨,洛南县公安局接到报警,报案人称有两口水井散发异味,疑似被人投放不明异物。经公安机关现场勘查检验,井水检测显示含有“敌百虫”“粮虫净”等剧毒成分。公安机关调查发现,同村另一公共水井内亦检出相同毒素。经排查,宋某被锁定为犯罪嫌疑人。

2024年12月11日,公安机关将宋某涉嫌投放危险物质案移送洛南县检察院审查起诉。洛南县检察院经审查认为,宋某出于报复动机,在群众饮用水井中投放有毒有害物质,危及不特定人生命、健康,应以投放危险物质罪追究其刑事责任,于2025年1月25日对宋某提起公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