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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案金额近11万元!3人因非法猎捕、收购、出售野生动物获刑
作者:谷都小编 日期:2025-04-10 浏览:48
正义网讯(通讯员华姣)2025年4月8日,湖北省黄石市铁山区检察院提起的王某杞等人涉嫌非法猎捕、收购、出售陆生野生动物案,在大王镇下垅村公开审理,3名被告人认罪认罚,法院当庭作出集中宣判,支持检察机关的诉讼请求。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村民等60余人到场参与旁听。
据了解,2023年12月至2024年10月,王某杞先后在大冶、阳新收购赤麂、猪獾等野生动物,经黄石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组织专家认定,王某杞所收购的赤麂、猪獾、黄鼬等系具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属于国家“三有”保护动物。
2024年10月,民警先后在王某杞家中和养殖场内查获赤麂、猪獾等野生动物尸体、皮毛53只,核定价值近11万元。黄某某为非法获利与王某杞交易7只赤麂。王某强为非法获利,将其在东山架设电网设备捕获的8只赤麂,出售了7只给王某杞。
经法院审理,被告人王某杞犯非法收购、出售陆生野生动物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被告人王某强犯非法猎捕、出售陆生野生动物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六个月;被告人黄某某犯非法收购、出售陆生野生动物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一个月,缓刑一年;扣押在案的涉案物品依法没收,上缴国库,对被告人获取的违法所得依法予以追缴,上缴国库。
庭审结束后,检察官再次结合案件事实向旁听群众开展法治宣传,现场讲解《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等法律法规,摆放展板,向村民普及非法猎捕、收购、出售陆生野生动物行为危害性,引导旁听村民自觉参与生态环境共建共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