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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义车主借车拒还成被告
作者:谷都小编 日期:2018-11-20 浏览:912
马某和许某是多年的好友兼生意伙伴。两年前,马某借许某之名购买了一辆轿车,后被许某“借走”,但车辆再未归还。无奈之下,马某只得将许某告上法庭,索要购车款及相应税费共计10万余元。法庭上,许某却称该车是他自己花钱购买。近日在通州法院的调解下,双方握手言和,车辆归还许某,同时许某给付马某购车款8万元。
马某诉称,他多年摇号均未中,两年前,好友兼生意伙伴许某主动提出将家中多余的车牌免费给他使用,以便跑生意。马某欣然应允,并请许某帮忙选购一辆二手车。一个月前,许某将车辆借走未还,并拒接电话。为此,马某将许某起诉至法院。
许某到庭后坚称,车辆是他购买的,以前只是借给马某使用。因许某熟知车辆购买情况且购车款为现金支付,马某没有证据证明车是自己的,案件一度陷入僵局。此后,马某辗转联系到二手车卖家,面对证人证言和法官的多次调解,许某终于承认,因对马某在生意中的分红不满,他才做出此举。最终,在法官的说和下,二人均同意车辆归还许某,许某给马某购车款8万元。
承办此案的法官表示,借名买车隐藏着巨大的风险,比如车辆可能被视为被借名人财产而因其他事由被权力机关查封、扣押,或被借名人可能因车辆交通肇事成为担责主体。法官提示,切勿为了一时之需、眼前之利,给自己招来巨大的风险。
作者:颜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