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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冒充林木“主人”,以合伙采伐交定金为由实施诈骗

作者:谷都小编   日期:2024-09-04   浏览:92

正义网讯(通讯员石玉芳)随意选择一片他人的林木冒充是自己购买的,然后以合伙采伐需要收取定金为由骗取他人钱财,假冒林木“主人”的杨某便通过这种方法实施诈骗。近日,该案被广西壮族自治区贵港市港南区检察院提起公诉

杨某平时开自卸车拉木材,因车辆损坏维修等各种原因欠了他人几万元钱。为了还债,他便想着通过伪造虚假的林木买卖协议书骗取别人的定金。

2024年5月的一天,杨某在微信上跟甘某说他购买了几片别人转让的山林,想找人合伙一起采伐,问甘某是否有想法,甘某表示同意,并介绍朋友谭某一起合伙。杨某发现有些微信朋友把林木买卖协议书发到朋友圈,他就把这些买卖协议书保存下来,找打印店按照协议书的样式打印出来,再填上虚假的身份信息,杨某一共伪造了4份不同的虚假林木买卖协议书。

为了让甘某和谭某相信,杨某开车搭着两人去港南区桥圩镇和东津镇看了几片林木。甘某和谭某看过承包合同和林木后信以为真,便同意承包林木。杨某称采伐林木要先交定金,谭某便按照杨某的要求,分两次总共转了4万元定金给杨某。

之后,杨某又以承包山林的借口,叫谭某再转5万元定金。经过两次合作,谭某和甘某发现不对劲。谭某仔细查看了杨某给的合同后,发现几份合同上杨某的身份信息都对不上,确定被杨某骗了,便报了警。民警很快将杨某抓获归案,查明了其涉嫌诈骗的犯罪事实。近日,杨某因涉嫌诈骗罪被公诉。

检察官提醒

在合伙做生意时,要仔细核实清楚情况,身份信息、合同条款等都要认真核对,不要轻信对言的花言巧语,避免上当受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