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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卖3万多个新生儿个人信息 杭州三被告被判侵权并赔偿29万余元

作者:谷都小编   日期:2024-05-17   浏览:208

本报讯 (记者 余建华 通讯员 赵 溪 陈雪姣)日前,杭州互联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公益诉讼起诉人杭州市萧山区人民检察院诉李某、某摄影公司、某创意公司个人信息保护民事公益诉讼案,当庭判令三被告在国家级媒体上公开赔礼道歉并支付公益损害赔偿金29万余元。上述公益损害赔偿金用于个人信息保护或者妇女儿童权益保护等公益事项。

公益诉讼起诉人在履职中发现,2020年下半年至2022年2月期间,李某通过非法渠道陆续购入多地新生儿个人信息3万余条,包括新生儿出生日期、性别、父母姓名及联系方式等。某摄影公司、某创意公司为拓展婴童摄影业务,先后向李某购买交易并使用上述信息。李某从中非法获利29万余元。

公益诉讼起诉人认为,三被告未经个人同意,非法买卖、使用公民个人信息,严重扰乱公民生活安宁,侵害公共信息安全,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依法应当承担赔偿损失、赔礼道歉、消除影响的民事侵权责任。另外,被告李某的上述行为已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庭审过程中,三被告明确表示已认识到自身错误,向社会公众致歉,并自愿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法院审理后认为,涉案的新生儿个人信息包含出生日期、性别、父母姓名及联系方式等,足以识别到特定的新生儿及其父母,属于民法典所保护的公民个人信息。三被告以牟利为目的,在未取得个人同意的情况下,非法买卖、使用特定人群的相关个人信息,不仅有损相关主体的公民个人信息权益,扰乱新生儿及其父母的生活安宁,还侵害了公共信息安全领域的社会公共利益,故三被告应当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本次公开庭审是“保护妇女儿童权益”专题开放日活动的法治宣传窗口,也是杭州互联网法院青少年“网络观”课堂活动的普法教育平台。杭州市妇女联合会代表、杭州市钱江新城实验学校教师和家长代表、钱塘社区代表、杭州市妇产科医院代表、四季青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代表、部分亲子机构负责人以及来自中央、省、市三级媒体的记者旁听了庭审。

■法官说法

本案涉及的公民个人信息主要被用于面向新生儿父母的定向商业推销,不仅侵犯了新生儿父母私人生活安宁不被他人非法侵扰以及自由选择商业机构的权利,还会侵扰产后妈妈安静休养的现实需要,极易引发家长对个人信息安全的担忧和焦虑,破坏公共信息安全。本案通过公益诉讼方式,要求三被告向社会公众赔礼道歉消除影响,并以公益损害赔偿金的方式修复个人信息领域及妇女儿童保护领域受损的社会公共利益,为助推形成政府、企业、相关社会组织、公众共同参与的个人信息保护生态提供司法支撑。

个人信息保护需多措并举、久久为功。个人信息源头收集者应依照法律规定采取必要措施,保障所收集个人信息的安全,防范信息泄露风险。相关主体在处理个人信息时,应秉承合法、正当、必要、诚信的个人信息处理原则,做好风险防范、审慎合规经营、不越法律红线,树立正确的网络安全观,织密个人信息安全防护网,共建共治共享良好数字生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