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靠“砍头息”盈利 7人非法放贷1100余万被判刑
作者:谷都小编 日期:2023-12-23 浏览:288
正义网电(通讯员王畅)利用借贷平台出具借条已成为不法分子从事非法放贷的“行业惯例”,8月22日,上海市浦东新区检察院以涉嫌非法经营罪对犯罪嫌疑人夏某等7人提起公诉,12月12日,浦东新区法院判处被告人夏某等7人有期徒刑五年至二年,各并处罚金50万元至4万元。
2021年3月,夏某和胡某合资成立一家工作室,未经监管部门批准做起了“放贷生意”。打着“无息”的幌子,实际靠“砍头息”盈利。什么是“砍头息”?该案承办检察官朱奇佳介绍:“比如客户与放贷人在网络借贷平台上签订借条,约定借款本金10000元,但客户实际到手金额只有7000元,借款一周到期后要归还10000元,其中的周‘砍头息’利率达30%。”
基于借款周期只有一周,很多客户在借款到期后无力偿还而选择办理展期,即先取消原来的金额,衔接到期日期再签一份新的借条。由于借款周期短,加之高利率的砍头息,该犯罪团伙获利很快。经审计,2021年3月至2023年3月间,犯罪嫌疑人夏某、胡某非法放贷金额累计人民币1100余万元,放贷人数1500余人。
浦东新区检察院认为,犯罪嫌疑人夏某等7人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非法经营放贷业务,扰乱市场秩序,情节特别严重,其行为均已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的规定。2023年8月22日,检察机关以涉嫌非法经营罪对犯罪嫌疑人夏某等7人提起公诉。遂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