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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偿债能力却仍要当老赖 一公司及老总被罚5万元

作者:谷都小编   日期:2018-08-13   浏览:944

长安一家塑胶公司及其老总连带欠债45万多元不还,机器设备两次被法院查封并拍卖。该公司向第一个买家溢价买回了被拍卖的机器设备,还想向第二个买家溢价再买回被拍卖的机器设备继续经营,但这回价格没谈成,居然阻挠法院交付已拍卖成交的机器设备。鉴于这家塑胶公司及其老总明明有经济实力还钱却拒绝主动履行法院生效判决,日前,市第二人民法院对其开出了5万元的罚单。

欠债45万元不还

法官上门查封

湖南男子周某在长安镇乌沙社区开了一家塑胶制品有限公司,并担任该公司的法定代表人。2017年8月,该塑胶公司和周某因货款纠纷,被深圳市一家塑化有限公司告上法庭。2017年9月,在市第二人民法院的主持下,双方达成了调解协议,确认塑胶公司欠下该深圳塑化公司货款45万多元。法院出具了民事调解书。但塑胶公司和周某并没有依约履行。

2017年10月,塑化公司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法官接到案件后,前往塑胶公司,向塑胶公司和周某送达执行通知书及报告财产令。周某则称,公司资金困难,不能立即按调解书承诺的期限履行,亦拒绝向法院报告财产状况。

机器被拍卖却溢价买回

浪费司法资源被罚5万元

法院随后查封了塑胶公司内的三台机器设备,组织评估,并公开拍卖。市民刘先生以17万多元拍下。随后法院前往塑胶公司,要将上述机器设备交付给刘先生。但就在交付现场,塑胶公司老总周某跟刘先生谈妥,该公司以近20万元的价格向刘先生买下上述机器设备,用来继续经营。但塑胶公司和周某并没有向法院支付本案剩余执行款。

2018年3月的一天,执行法官再次来到塑胶公司。这次,执行法官在厂区另一个大车间新发现了五台大型的注塑机。经查,该注塑机也是塑胶公司所有。执行法官遂立即进行查封,并组织评估和公开拍卖。后上述五台注塑机由市民周先生以35万多元拍下。

2018年7月6日10时许,执行法官来到塑胶公司,要将上述注塑机交付给买家周先生。此前,法院已提前通知塑胶公司有关交付事项。塑胶公司老总周某这回又想从周先生处买回机器,一直阻拦法院搬迁,要与周先生谈价钱。

法院认为,塑胶公司及其老总周某既然能溢价购买被拍卖机器,说明其有履行债务能力,却拒不主动履行法院生效判决,妨碍了法院的执行工作,严重浪费司法资源。决定对塑胶公司、周某共同罚款5万元。日前,该罚款已扣缴执行到位。

【法官说法】

妨碍法院执行单位最高可被罚款100万元

承办本案的市第二人民法院执行局叶志明法官称,公司和个人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判决债务的,有可能受到法院的严厉惩处。根据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对不履行法院生效判决和裁定的,个人罚款为10万元以下,单位罚款为5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