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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方都市报]保护未成年人,旅馆“五必须”当成为共识
日前,公安部治安局通报落实旅馆经营者接待未成年人入住“五必须”规定十起典型案事例。多个案例中涉案旅馆因未落实“五必须”规定而被依法吊销特种行业许可证并处罚款,同时也有案例显示旅馆因落实“五必须”规定,有效预防未成年人被侵害。
去年6月1日,公安部根据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对旅馆经营者接待未成年人入住提出包括必须查验和报备、必须询问和记录监护人联系方式、必须立即向公安机关报告可疑情况在内的“五必须”规定。“五必须”规定执行已进入第二个年头,今年7月以来,全国旅馆登记报备未成年人入住725万余人次,报告核查未成年人入住可疑情况6.4万次,查处旅馆2.3万余家次,帮助找回离家出走等情况未成年人1889名,预防在旅馆发生侵害未成年人案事件849起。
一项崭新的制度能在短时间内得到全国层面执行,应当说殊为不易。对照2021年8月公安部首批同题典型案例的情况不难看到,旅馆因未落实“五必须”规定而被查处的案件所占比重由20%增加到了50%,从中可以窥见典型案例发布方对于推动“五必须”规定执行的坚决态度。而对于未按要求落实“五必须”规定的旅馆,惩处力度也从责令停业整顿、限期整改和罚款,加码到直接影响从业门槛的“吊销特种行业许可证”。
“五必须”规定不是说说而已,也不可能是一阵风似的走走过场,对其的认知和执行要彻底放弃敷衍了事的心态,这从公安部为落实“五必须”规定所做具体部署亦可窥见:今年以来,公安部已要求各地治安部门健全强制报备、检查暗访、研判核查、一案双查、督办约谈、培训宣传的“六项机制”,“五必须”成为旅馆从业人员岗前的“必训内容”,也已经作为了旅馆日常检查的“必查科目”。
与为贯彻“五必须”而推开的必训、必查相呼应,今年7月以来几个月时间,全国旅馆主动报告核查未成年人入住可疑情况就已经有6.4万次,而各级公安机关对每一起可疑情况报告都进行了相关核查。更重要的是,公安机关对于在旅馆发生侵害未成年人的刑事案件,均进行“一案双查”——倒查涉案经营者和相关人员主体责任,对未落实“五必须”规定的,依法从严查处,“一案双查”的全覆盖、无死角,对旅馆经营主体同样具有相当的威慑力。
及时报告不仅可以在第一时间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对旅馆从业主体而言更是一项职业安全保障和免责条款。不报告一定会被查到,即使当下未被发现,也可能在后续关联的刑事案件倒查中被查处、惩罚。旅馆的报告正在成为下意识的习惯,而警方的核查、介入更表现出“逢报必查”的刚性态势,在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问题上没有任何转圜的余地。
各方都认真对待,“五必须”规定的执行就有望成为社会各界一种下意识的条件反射,甚至对旁观者来说,在目睹旅馆不报、瞒报情况时也更有可能会有下意识随手投诉。除了通过典型案例示范和指引具体办案,和对旅馆经营主体进行必要的督促、对侵害未成年人权益的潜在嫌疑人形成震慑,这是公安部再次发布典型案例所有望实现的另一种积极社会效果。尽最大可能预防未成年人权益受到侵害,应当成为一个超越具体行业、社会角色的全民共识,而“五必须”规定的出台和落实显然做了一个很好的示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