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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城男子拖欠17万租金拒不返还商铺 饭桌上被拘留

作者:谷都小编   日期:2018-06-06   浏览:979

  南都讯记者李鹏 通讯员卢思莹 陈曙涛 康雄标 “李法官,在你们下力气的帮助下,我们终于收到林某柿拖欠的租金,并已经和他达成协议,将两个商铺收回来再租给他经营。感谢法院!感谢李法官!”

  6月5日下午3时左右,申请人陈某游打电话给惠城区法院执行法官李俊俊,再三感谢法官通过夜间执行拘留被执行人促其履行义务。

  被执行人林某柿因长期拖欠申请执行人陈某游等3名申请人两个商铺的租金,经惠城区法院判决,林某柿应搬离两个商铺并支付拖欠的租金175000元。因被执行人未履行义务,陈某游于2018年1月10日向惠城区法院申请执行。主办法官李俊俊向被执行人林某柿送达了执行通知书,责令其履行义务。林某柿在支付2万元后仍在商铺继续经营餐饮生意,却不履行剩余的付款义务。李法官和执行员蔡俊威多次传唤林某柿前来法院解决问题,其表示愿意与申请人和解。在执行法官的主持下,双方于3月5日达成和解协议,林某柿承诺一个月后给付租金。但期限届满,被执行人仍不履行。为此,李法官采取强制措施,通知广东电网惠城区供电局协助执行,于5月2日停止对林某柿占用两个商铺的供电。林某柿再次向申请执行人承诺在5月25日前一定把租金还清。但到期后林某柿仍拒不返还商铺,也不交纳拖欠租金。

  在惠城区法院开展“利剑出鞘雷霆不息”夏季执行大会战活动期间,5月29日晚上7点30分许,执行法官李俊俊、执行员蔡俊威等干警出现在林某柿经营的饭店,将正在饭桌上喝酒吃饭的林某柿依法实施司法拘留。

  30日,李法官接到被执行人林某柿家属的电话,主动提出还清拖欠的租金。李法官再次告诫被执行人家属自觉搬迁,否则法院将依法予以强制清场。在强大的执行威慑下,被执行人及家属认识到不履行义务的后果,6月6日被执行人达成协议并偿还义务,避免了大规模强制清场活动,案件得以结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