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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贺州平桂:被拖欠的63.97万元工资款如数追回
“真心感谢检察院,为我们要回了血汗钱,我们之前觉得好不幸,现在又觉得好幸运。”近日,一家酒吧的108名员工给广西壮族自治区贺州市平桂区检察院检察官发来信息,感谢检察官为他们追回被拖欠的工资。
贺州市平桂区某酒吧系合伙性质的个体工商户,经营者为卢某军,另有参股股东若干名,共有员工120余人,其中大部分系周边地区的农民工。因股东内部之间股权变更、经营纠纷等原因,2020年9月至10月,卢某军等股东共拖欠108名员工工资63.97万元,造成员工两次扬言跳楼及多次集体上访等极端讨薪事件,社会影响恶劣,且经平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责令限期支付员工劳动报酬后,仍拒不支付。
2020年12月15日,劳动监察部门向平桂区检察院移送该案线索。详细了解案情后,承办检察官认为,卢某军等酒吧合伙人以转移财产、逃匿的方法逃避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数额较大,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于当天对该案进行立案监督。2021年2月9日,平桂区检察院以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卢某军。
为及时解决108名员工的讨薪诉求,承办检察官积极与员工们沟通,安抚他们的情绪,避免矛盾进一步激化。同时,通过向犯罪嫌疑人卢某军释法说理,促使其自愿认罪认罚,并承诺快速补发工资。
2月20日,平桂区检察院组织召开该案的返薪协调会,在人民监督员、检察官、侦查员的见证下,通过电子银行转账方式将63.97万元工资款分别转给了被拖欠的员工。至此,108名员工的工资款如数追回。
依据辩护人申请,2月22日,平桂区检察院依法对卢某军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一案召开羁押必要性审查公开听证会,包括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在内的听证员一致同意检察机关对卢某军由逮捕变更为取保候审的意见。
近年来,平桂区检察院认真贯彻落实《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建立“护薪”机制,成立保障农民工权益工作小组,为农民工申请监督开辟“快车道”,助力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不断强化农民工权益的司法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