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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赖”规避执行耍花招 欠款千万把房租给亲弟弟20年
云南网讯(记者 黄翘楚)在银行贷款1200万无力偿还,“老赖”为抗拒执行却把名下唯一能抵债的房屋以长达20年的期限租给了亲弟弟……5月23日上午,昆明中院执行局对一绞尽脑汁规避执行的“老赖”进行强制执行,但执行过程中却意外频发,除执行局干警外,派出所、市场监督管理局等单位的执法人员们悉数到场,其中究竟发生了什么呢?
“老赖”规避执行耍花招 欠款千万把房租给亲弟弟20年
事情要从5年前说起,2013年9月5日,“老赖”母昌进与富滇银行轻联支行签订借款合同,约定富滇银行向其发放了1200万贷款,月利率7.5‰,期限自2013年9月17日至2014年9月17日。同年9月16日,被告吴艳梅、云南宣威昆仑工贸有限公司和云南中铭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分别与富滇银行签订《个人贷款不可撤销担保书》,约定三被告为上述借款合同下的全部债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2014年6月起,四被告开始不履行还款义务。经银行催告中铭公司先后归还了440万元本金和18万元利息后再无下文。
昆明中院审理了本案后,依法判决母昌进返还富滇银行各项款项共计8071142.48元。判决生效后,母昌进依旧拒不履行偿还义务。
进入执行程序,昆明中院执行局对母昌进财产情况进行了详细调查,发现其财产均被他案执行、抵押处置或存在异议。唯有位于红星广场一套108.83㎡的房屋可供偿还部分借款。但母昌进以该房屋出租给其亲弟弟母昌顺,租期20年,以租抵债为由抗拒执行。经申请人申请,昆明中院决定强腾该房屋,依法保护债权人实现法定权益。
执行现场意外频出 租客竟在房中制售卤鸡脚
5月23日上午10时整,昆明中院执行局一行10余人来到了红星广场的腾房现场,在现场行动指挥员的指挥下,执行干警们依照分工有条不紊地开始了执行工作。“我们是昆明中院执行局干警,请开门配合执行。”在被腾房屋门前,执行员敲门劝说屋主主动履行,但好几分钟过去了,屋内仍然无人应答。
无奈之下,执行人员只好请专业人员前来开锁,破门之后,令人惊讶的一幕出现了,卫生间里和卧室里赫然走出两名男子,但二人声称和母昌进及母昌顺并无关系,只是在此“借宿”。执行干警登记完信息后,辖区派出所民警将二人带离现场核实身份,随后搬家公司开始进行腾房处理。上午11时左右,获知消息的母昌顺来到了执行现场,以被腾房屋是自己装修并且和哥哥存在债权债务关系为由向执行法官讨要“说法”。“我们去年就多次张贴公告,你既没有提出合同的确认之诉,也未就房屋以租抵债一事向法院提起过执行异议申请。”执行法官现场对母昌顺释明了法理,并表示腾退物品将被搬至另一租赁房屋内交由其接收,母昌顺主动离开了现场。
值得一提的是,腾房现场制作卤鸡脚的工具、原配料添加剂和塑封机等摆满了厨房和饭厅,甚至现场塑封机还在通电,一锅卤料正在扑腾,还有两大桶“制作”好等待分装的“卤鸡脚”,疑似一个前一秒钟还在工作的食品加工“黑作坊”。“我们是给自己人做的,不公开销售。”面对干警的质询,两名男子表示制作卤鸡脚并未销售牟利,而母昌顺也辩解卤鸡脚为自己食用。但现场发现的一沓商品包装宣传页上写明了““笨鸡脚”的商品名称及“味道太好了根本停不下来”等宣传语,戳穿了二者的谎言。现场西山区市场监督管理执法人员表示,该作坊是否违法还需进一步调查,若涉及违法犯罪将由公安机关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