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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处理工厂废液 4名被告被判支付57.5万余元
作者:谷都小编 日期:2019-11-19 浏览:724
湘江环资法庭敲响跨行政区域环境资源案第一槌
华声在线11月18日讯(湖南日报·华声在线记者 何金燕 通讯员 刘笑贫)今天,长沙市开福区人民法院湘江环境资源法庭公开宣判首例跨行政区域审判的环湘江流域环境公益诉讼案件。4名被告因非法转运、倾倒、处置危险废物损害环境,一审被判决支付危险废物处置、应急监测、鉴定评估等相关费用共计57.5万余元。
法院审理查明:2015年6月,岳阳市云溪区天顺化工厂相关股东通过商议,由郑某林负责通过正规途径处置化工废液。郑某林后找到彭某保,请他帮忙处理化工厂残留废液。彭某保又找到彭某和张某新,一伙人分批次将136余吨废液放置衡山县开云镇板桥村一家工厂内。不料,废液在卸货时发生泄漏,被群众发现并举报。2016年3月,公安机关成立专案组调查此案,该批化学残留液被衡山县公安局扣押,现存放在当地一家环保公司。
省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和省环境风险与污染损害鉴定评估中心接受省环境保护厅的委托,对这次环境污染案件中造成的损害进行鉴定评估。评估意见认定,本案中的污染物来自天顺化工厂,属《国家危险废物名录》中的危险废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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